人生的第25个七夕还是一个人过。值得纪念。很好奇这个记录能延续到什么时候。大学死党在QQ上惊呼:你没女朋友,不可能吧!唉,难道长得帅就非得有女朋友?不过似乎我还没帅到惊天动地惨绝人寰的地步吧,居然工作2年之久让这么多美女望而却步。包子说,蜻蜓你肯定是太帅了让人太没安全感了。
我说恩,恩,肯定是这样的。
她说着说着,鼻子就变长了。
近来还是住那朋友家,打车上下班。连换洗的衣服都懒得带,上班实在不好意思连续两天穿同一件衣服,于是蹭他的衣服穿。穿的次数多了,他终于有意见了。因为衣服穿在我身上比穿在它原来的主人身上还好看。比如说,昨早我随手捡了他一件深蓝色的T恤穿着去上班,办公楼口,老同事见了,“小刘你蛮潇洒啊!”
“请问是哪里潇洒?”
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进了办公室,终于知道潇洒在何处了。小周一语点破天际,“怎么穿个睡衣来上班了??”
这就是我现在乱七八糟的生活。
不过我的生活似乎从来都是一团糟。从无井井有条的气象,也没有变得井井有条的迹象。
有点像中国足球哈。
身体是变差了。熬夜2点睡觉,早上实在起不来,想死的心都有。
社会是个大染缸,我不仅湿了脚,还洗了澡,并且准备去潜水。
这是我近来最深的感悟。
PS:今天是奥运开幕式。希望奥运不要像我的生活那样乱七八糟
,一个月才博一次,比我还差类,羞羞哦

